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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21WZ**** |
|---|---|
| 项目名称 | 青岛胶南恒发热电有限公司报废资产(标的1:汽轮发电机组等)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青岛胶南****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青岛胶南恒发热电有限公司报废资产(标的1:汽轮发电机组等) |
| 交易机构名称 | 山西省产权********公司 |
| 价款形式 | 金额 |
| 挂牌价格 | 143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1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以资产明细表为依据进行转让,以展示时的实物现状进行移交; 2、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进行标的实物现场勘验,了解标的所在地监管部门相关规定。 3、意向受让方需对标的一切状况(包括瑕疵)充分了解并自行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一经报名且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项目公告内容并知悉标的所有状况,并自愿接受标的状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转让资产品质、质量等方面的瑕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4、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按转让方要求向转让方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待标的按转让方要求提取完毕后将安全风险保证金不计息退回至受让方; 5、 受让方须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转让方安全制度等对标的进行专业、安全拆除,并自行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承担协调、住宿、水电、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转让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