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苏州市轨道交通站台门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6


1 .招标条件

苏州****站台门委外维保项目 ****/02/03/04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有限公司。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投标人 )参与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市

2.2 服务期限(维保期)

2 号线、 3号线、 4号线、 S1线服务期期限自 202311日至 20251231日;

招标人:****,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4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号

招标范围

估算

(万元)

****

2 号线部分包括 30座地下车站 601200套门单元的法维莱站台门及其控制系统, 5座高架站 10200套门单元的法维莱安全门及其控制系统。

在合同履行期间,站台门设备维修保养、故障处理等工作产生的所有易耗物料消耗、人工费用、加班费、物流费用等全部由投标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安装费、调试费、服务费、培训费、服装费、材料费、易耗零部件费用、工具设备费、管理费、相关检测费、利润、税金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

900

****

3 号线部分包括 37座地下车站 741776套门单元的南京康尼站台门及其控制系统。

在合同履行期间,站台门设备维修保养、故障处理等工作产生的所有易耗物料消耗、人工费用、加班费、物流费用等全部由投标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安装费、调试费、服务费、培训费、服装费、材料费、易耗零部件费用、工具设备费、管理费、相关检测费、利润、税金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

****

****

4 号线及支线部分包括 38座地下车站 781872套门单元的上海嘉成站台门及其控制系统。

在合同履行期间,站台门设备维修保养、故障处理等工作产生的所有易耗物料消耗、人工费用、加班费、物流费用等全部由投标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安装费、调试费、服务费、培训费、服装费、材料费、易耗零部件费用、工具设备费、管理费、相关检测费、利润、税金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

1100

****

S1 线包括 28座地下车站 561344套门单元的苏州颐龙站台门及其控制系统。

在合同履行期间,站台门设备维修保养、故障处理等工作产生的所有易耗物料消耗、人工费用、加班费、物流费用等全部由投标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安装费、调试费、服务费、培训费、服装费、材料费、易耗零部件费用、工具设备费、管理费、相关检测费、利润、税金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

740


2.4 其他 :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申请 4 个标段,但一家单位:**** 2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财务要求:具有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79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 45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行业内站台门维保或供货或安装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内容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1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 )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监事;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 )一家单位:****)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批次投标,如****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每个标段,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 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3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22 9 23 下午 16:00:00 2022 9 30 下午 17:00:00 ,从本公告发布媒介网站下载专用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 2022/10/11下午 13:00:002022/10/11下午 13:30: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路 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1209递交预审材料(含原件),最终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

3)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轨道****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 -“招标信息” -“供应商注册”( http://zzcg.sz-http://****/),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平台操作手册 --供应商》如供应商注册中有何疑问,请咨询: 0512-****9975

7. 其它明确事项

1)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专用文本格式从本公告发布媒介网站下载);

(二)附件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

3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内容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4 )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 )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

6 )其他招标人:****。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如申请多个标段可合并制作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交的供核实的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原件核查不采用现场面对面核对方式,投标人在提交资审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所需核查的相关原件,原件请单独装袋,袋内需附原件清单,资格预审结束后即通知退回。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以查验的原件为准,有关批文、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原件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证书二维码标识现场上网核实);

2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内容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4 )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 ;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原件(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5 )其他招标人:****。

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参建企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 http://****)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近 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 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 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 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

6)友情提示:
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请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如系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到苏后将会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一定的观察等方面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轨道****有限公司开评标场所进行招投标相关活动。

7 本项目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 4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其中 2个标段(同 1个项目负责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定标顺序为 ****标→ ****标→ ****标→ ****标,某一投标人在优先定标标段上已累计两次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他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后续排名单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轨道****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Http://www.sz-http://****)、江苏****平台( http://****/)、中国****平台( http://****/)、采购与招标网( http://****)上发布。
9. 招标人

招标人:****: 苏州市轨道****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路 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 : 谢泽华

传真: 0512-

电话: 0512-****

10. 项目监督

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管理部
监督电话: 0512-****
监督邮箱: jhczyjyzx@sz-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