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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经济开发区食品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综合体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19

项目名称

南陵县****园建设项目综合体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WH230FJ25EP0452

标段名称

南陵县****园建设项目综合体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WH230FJ25EP****

招标人

名称

南陵县乡村振兴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9层(东侧)

联系人:****

范传奇 055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硕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区南城新天地3栋220室

联系人:****

王芳、罗涛

****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 年08月18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

大元建业****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

项目负责人

齐凤琴(设计负责人:庄岩)

证书编号:冀********(设计负责人:****)

证书名称:****(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工期(天)

12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

芜湖****区荆山安置房项目工程(二标段);

盐山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一标段;

宣化区北山普惠康养项目(设计)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芜湖****区荆山安置房项目工程(二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

安徽明峰****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芜湖苞合****有限公司、湖南智谋规划工程********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

项目负责人

李君(设计负责人:曾琳)

证书编号:皖23****(设计负责人:****)

证书名称:****(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工期(天)

12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

定远县****区、公安战训基地、民兵训练基地、消防训练场项目(二期);

明光市城北中学新建项目;

株洲渌口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园配套设施项目(二期)-株洲****园项目(标准厂房四期) 施工图设计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定远县****区、公安战训基地、民兵训练基地、消防训练场项目(二期)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

芜湖****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典筑****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

项目负责人

孔敏(设计负责人:胡晓琴)

证书编号:皖********(设计负责人:****)

证书名称:****(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工期(天)

12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

无为县****楼建设项目;

芜湖****园一期项目;

安吉县****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为县****楼建设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

1 、安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中铁****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设计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

3 、山西杰兴源****有限公司:山西杰兴源****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兴胜****有限公司),中兴胜****有限公司和不同单位:****;

4 、安徽瑞强****有限公司:安徽瑞强****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兴胜****有限公司),中兴胜****有限公司和不同单位:****;

5 、重庆德生鼎盛****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网址:http://****),招标人:****。

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联系电话:0553-****。  

3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