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5-09-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GGZY[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根据采购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00:00,更正为:**** 10:00:01。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00:00,更正为:**** 10:00:0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中“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序号12“(3)专项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针对技术部分评审条款进行响应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只能由联合体中一方提供全部客观评分项所涉及的响应材料,否则客观评分项均不得分。” 更正为 :“(3)专项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针对技术部分评审条款进行响应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除“安防主管”和“安防副主管”外,其余客观评分项所涉及的响应材料只能由联合体中一方提供,否则客观评分项均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福建****院(本级)

地址:**** 福州****路25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福建****中心

地址:**** 福州****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7层

联系方式: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林女士

电话: 0591-****


福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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