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后可查看完整招标信息,包括联系方式、详细要求等关键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SLHZB]****[CS]-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二次)
终止合同包:采购包1(文昌****区交通提升规划(二次))
终止原因: 已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对该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证明材料,且监管部门已受理;
终止采购包:采购包1(文昌****区交通提升规划(二次))
终止原因: 已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对该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证明材料,且监管部门已受理;
1 、 终止 原因
评审工作结束后,经对评审资料进行复核,发现评审结果报告中 有一名 评审专家 与投标单位:****, 属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的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其参与评审可能导致评审过程中出现倾向性判断,直接影响评审结果的合法性与公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以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本项目 本次采购 予以废标,终止 本次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 原评标结果及评标报告无效 。
2 、法律依据
( 1 )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3 )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3 、下一步工作安排
( 1 ) . 向财政部门报告 :向本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已完成,报告文号(琼交规划〔 2026〕16 号))。
( 2 ) . 重新开展采购工作 :我方将依法重新开展竞争性磋商招投标工作(具体有关本项目的下一步招投标活动,请留意指定媒体公告信息)。
4 、其他说明
( 1 ). 本 终止 公告将在 海南****网 同步公示,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
( 2 ). 若对本次 终止 决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 3 ). 本次 终止 决定 不影响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重新采购的资格。
名称:**** 海南****厅
地址:**** ****省****楼5楼
联系方式: 0898-****
名称:**** 海南时利和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海口****路2****1103室
联系方式: 0898-****
项目联系人:**** 唐工
电话: 0898-****
海南时利和建设****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