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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6

一、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包组或产品名称:****

折扣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弥勒吉臻****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为国家税务总局弥勒市****区两个食堂提供工作日的自助早中晚餐、加班餐、公务接待用餐以及其他用餐所需的食材配送服务,配送种类包含但不限于肉食类、蔬菜类、水产类、食用干货类、禽蛋类、米、植物油、面粉类、豆腐及豆制品、调味品、乳品类、水果及加工品食材、其他副食类食材等。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服务期限12个月。采购预算为130万元/年。      符合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项目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连续12个月),项目实施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商定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最多续签2次。      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准确的配送服务,满足采购方的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泰山、赵素琼、胡艳琼、林婧钧、高士杰(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人最终得分****。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3.开标时间:****上午9点。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李泉 087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7、8号            

联系方式:葛妍麟 0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