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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平江河榕江县河段治理工程(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2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榕江县****站 E****OD****贵州省平江河榕江县河段治理工程(第二标段) 已于 ****13时30分 在 黔东南****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万宏兴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评审得分: ****分
投标报价: ****元
投标工期: 300日历天
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达标
项目负责人: 杨艳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 贵2522****3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恒众源****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评审得分: ****分
投标报价: ****元
投标工期: 300 日历天
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达标
项目负责人: 龙廷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 贵2522****4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资质:
评审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工期:
质量:
安全目标: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注册证书名称:****: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榕江县****站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智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黔东南****局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 0855-****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 (2)被投诉人的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备注说明: /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