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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区智慧种业产业链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赣建 湘农 招字[202 6 ]第 01 号
一、 招标条件
萍乡****区智慧种业产业链提升项目 已经由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统一代码: 2503-****-****) 批准,资金来源 为 自筹 ,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设计、采购、施工)建设,现 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1.工程总投资: **** 万元 ;
2.项目建设地址: 萍乡****区 ;
3.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总用地面积 ****亩,建设现代化良种加工仓储基地用地面积****亩,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种子清选、烘干、包衣、包装、仓储等车间,购置加工仓储设施设备及基地其他配套工程;现代化育秧中心用地面积800亩,其中育秧大棚面积765亩,育秧配套设施用地35亩,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种子预处理、基质制备、播种、催芽、育秧、炼苗、储运等设施设备;标准化制种基地面积****亩,包括土地整理、机耕道路、供电设施、灌排设施、机械化工程、智能监测系统以及其他配套工程。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工期 : 24个月 。
6.招标控制价: **** 元 ,其中设计费 **** 元 ,建安工程费 **** 元;
7.质量等级:
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合格。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 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 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 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配合图审)及相关后续服务。
(2)施工招标范围:****,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 设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2 施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主要人员要求:
2.1、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 二 级建造师 (含)以上 (专业:建筑工 程)资格, 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 ), 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
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3、施工拟派项目关键岗位八大员:施工员(土建)、质量员(土建)、材料员 、资料 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持有有效上岗证书、 安全员 持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4、以上人员(2.1至2.3)必须提供本单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若投标单位:**** 投标拟派人 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 料并加盖投 标单位:****(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 电子印章的 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 门的有效印 章)。如因人员工作单位:****6个 月的按《赣建招标[2020]1号》文件执行。如为退 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聘用合同。
3、其他要求:
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不能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 人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 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必须 为施工单位:****2家。
3.2、省外进赣施工单位:****“省外建设工程企业 信息登记管理系统 ” 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 单位:**** 网上查询页并加盖公章。
3.3、省****网上登 记并提供在江西****平台登记的承诺函截图并加盖公章 , 并提供拟派本项目工程的设计负责人住建云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4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未 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截图时间为:开标当日前一个月内有效,不提供视为资格条件不合格。
****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无被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处罚;
**** 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围标串标、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分包问题。
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6 年 04 月 08 日至20 26 年 04 月 15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 平台下载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网上缴退投标保证金,电 子形式开评标。投标单位:****,投标文件须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的所有内容,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 易平台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投标人如遇到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 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 0512-**** 。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 2 6 年 05月08 日0 9 时 30 分 。
1、 本 项目为 “不见面开标 ”,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 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 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江西****平台的投标人操作手 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到 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 机与 “不见面开标 ”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 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 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 。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企业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所需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含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放入资格标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人上传的有关项目材料必须确保清晰,若因投标单位:****,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在招标人:**** 6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 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 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 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开标地点: 萍乡****中心
七、评定分离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工作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7日内完成, 如招标人:****,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公示期满后 10日,且不得超过 投标有效期。相关要求按《萍乡****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工程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 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萍府办字〔2023〕56号)和《萍乡市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萍住建字[2023]116 号)文件执行。
八、异议的方式:
投标单位:****:
①招标单位:****: 萍乡****区湘隆********公司 **** ②招标代理机 构联系方式: 江西楚丰工程****有限公司 **** ③行政监督部门: 萍乡****局 联系电话 : 0799-**** ;
异议提出与答复: 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有异议的,应在投标 截止时间 10日前通过江西****平台向招标人:****,招标人:**** 日内通过江西****平台作出答复。 ②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 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 开标大厅 ‘开标异议文字提问 ’栏中;招标人:**** 标大厅作出答复 。 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处理实施意见(建招(2017)13 号) ” 的相关规 定在江西****平台向招标人:****,招标人:**** “ (建招( 2017)13 号) ” 相关规 定自收到异议之起3日内通过江西****平台作出答复。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平台发布,变更、答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 数智交易平台公布。
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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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萍乡****区湘隆********公司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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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构: 萍乡****局 |
电话: 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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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江西楚丰工程****有限公司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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