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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棚改闲置安置房源转让 公告
项目编号: 202 6- AQCQ - 0 31
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阿鲁科尔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对阿鲁科尔沁旗 棚改闲置安置房源 所有权 进行公开 转让 。
转让 人承诺本次 转让 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转让 标的基本情况
(一) 转让 人: 阿鲁科尔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J
法定代表人: 付林
单位:****: 行 政单位
住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 集通路 40号
(二) 转让 标的简介:
|
标段 |
地块编号 |
地理位置 |
转让面积(平方米) |
标的物当前使用状况 |
参考评估单价(元 /平方米) |
竞标底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竞价步长(万元) |
备注 |
|
1 |
1 |
春雨小区 5号楼1单元601室 |
**** |
闲置 |
3150 |
**** |
8.4 |
0.09 |
|
|
2 |
2 |
春雨小区 5号楼1单元602室 |
**** |
闲置 |
3150 |
**** |
8.4 |
0.09 |
|
|
3 |
3 |
春雨小区 5号楼2单元602室 |
**** |
闲置 |
3150 |
**** |
8.4 |
0.09 |
|
|
4 |
4 |
春雨小区 8号楼1单元102室 |
**** |
闲置 |
3250 |
**** |
7.2 |
0.07 |
|
|
5 |
5 |
春雨小区 12号楼3单元102室 |
**** |
闲置 |
3250 |
**** |
7.9 |
0.08 |
|
|
6 |
6 |
春雨小区 12号楼4单元101室 |
**** |
闲置 |
3250 |
**** |
7.9 |
0.08 |
|
|
7 |
7 |
春雨小区 12号楼2单元101室 |
**** |
闲置 |
3250 |
**** |
7.9 |
0.08 |
|
|
8 |
8 |
春雨小区 5号楼2单元601室 |
**** |
闲置 |
3150 |
**** |
8.4 |
0.09 |
|
|
9 |
9 |
春雨小区 1号楼1单元602室 |
**** |
闲置 |
3150 |
**** |
8.4 |
0.09 |
|
|
10 |
10 |
春雨小区 2号楼1单元601室 |
**** |
闲置 |
3150 |
**** |
8.4 |
0.09 |
|
|
11 |
22 |
兴隆佳苑 1号楼1单元101室 |
**** |
闲置 |
3220 |
**** |
9.2 |
0.10 |
|
|
12 |
23 |
兴隆佳苑 1号楼1单元102室 |
**** |
闲置 |
3220 |
**** |
11.2 |
0.12 |
|
|
13 |
24 |
兴隆佳苑 5号楼2单元102室 |
**** |
闲置 |
3220 |
**** |
10.5 |
0.11 |
|
|
14 |
25 |
兴隆佳苑 1号楼2单元101室 |
**** |
闲置 |
3320 |
**** |
11.6 |
0.12 |
|
备注: 以上标价不含税,增值税款由受让方承担。
( 三 ) 特别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金额。
2.受让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向转让人咨询、确认,充分考虑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了解转让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相关质疑须在标的转让公告截止前向转让人提出。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竞标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凡参与竞标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出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受让人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出让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阿鲁科尔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文书确定,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披露,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标行为,受让人一旦作出竞标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标成功,受让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 所有权转让 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并且阿鲁科尔沁旗财政局已批准,批准文件为《关于协助办理棚改安置房源挂牌出售的复函》。内蒙古拓鑫源房****有限公司对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房地产估价报告》内拓鑫源估【 2025】字第A01号、内拓鑫源估【2025】字第A02号、内拓鑫源估【2025】字第A03号、内拓鑫源估【2025】字第A04号、内拓鑫源估【2025】字第A05号、内拓鑫源估【2025】字第A06号、内拓鑫源估【2025】字第A07号、内拓鑫源估【2025】字第A08号、内拓鑫源估【2025】字第A09号、内拓鑫源估【2025】字第A10号、内拓鑫源估【2025】字第A22号、内拓鑫源估【2025】字第A23号、内拓鑫源估【2025】字第A24号、内拓鑫源估【2025】字第A25号、资产评估结果已在阿鲁科尔沁旗财政局备案。
三、意向 受 让人 资格的要求
意向受让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标。竞标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
四、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 受 让 人按《附件 4: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 ****8:30起至****17:30止。
报名时间: ****8:30起至****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17:30止(以银行到帐为准) 。
五、标的踏勘时间、地点:****
时间: 2026 年 6 月 2 日 8:30起至 2026 年 6 月 8 日止。(节 假日除外)。
地点:****、兴隆佳苑小区 联系人 : 张丽颖 电话: ****
六、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 受让 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 4:竞买人操作手册》)。
网络竞价日期为 : 2026 年 6 月 9 日
|
标的 |
竞价时间 |
标的 |
竞价时间 |
标的 |
竞价时间 |
|
1 |
08:30 |
6 |
09:45 |
11 |
11:00 |
|
2 |
08:45 |
7 |
10:00 |
12 |
11:15 |
|
3 |
09:00 |
8 |
10:15 |
13 |
14:30 |
|
4 |
09:15 |
9 |
10:30 |
14 |
14:45 |
|
5 |
09:30 |
10 |
10:45 |
|
|
延时竞价周期: 240秒。
(二)以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 确定受让人。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 受让 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不 进行 竞价,直接将该意向 受让 人确定为 受让 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 受让 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 受让 人。
(四)标的成交后 3个工作日内, 转让 人与 受让 人在 阿鲁科尔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订成交合同,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七、竞 价 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 受让方 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 价 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银行账户与联系方式
1、开户行:中国农业****有限公司赤峰****行
账户名称:****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2、开户行:中国建设****有限公司赤峰****行
账户名称:****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中国工商****有限公司赤峰****行
账户名称:****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中国****行
账户名称:****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 价 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 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 价 保证金。 ( 建议使用非限额银行卡 )
(三)成交 受让 人交纳的竞 价 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成交 受让 人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后, 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竞 价 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
未成交 受让 人交纳的竞 价 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 受让 人后 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 价 保证金不予退还 :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 转让 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 受让 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 受让 人报名登记确认,而意向 受让 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 转让 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8 、 受让 方 未在规定 日期内缴纳成交款 , 视 为 受让 方 自动弃标 。
八、 成交价款 的支付
标的成交后 3个工作日内, 转让 人与 受让 人在 阿鲁科尔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订成交合同, 由阿鲁科尔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缴款通知书,受让人按照缴款通知书中指定账号将全部成交价款缴入财政。
九、意向 受让 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应在系统“身份证明”栏内上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反正面 );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反正面 ) ;
4、承诺函原件。(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 反正面 ) ;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反正面 ) ;
3、承诺函原件。(附件3)
十、资格确认
成交后, 确认竞得人后, 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联系人:**** 张宏达 电 话: 0476-****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202 6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