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后可查看完整招标信息,包括联系方式、详细要求等关键内容
六安****院
1****楼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合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34****8号
二、项目名称:****
六安****院
1****楼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合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MAX科技园一期23#03号
成交金额:
伍拾陆万叁仟捌佰伍拾肆元零角贰分
(小写: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
六安****院
1****楼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合并项目
;
施工范围:点型探测器拆除更换,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模块、消防广播、消防电话、联动控制主机,消防控制室设备搬迁等。另外,为优化医院消防安全设施布局,整合消防监控资源,提升应急指挥效率,保障医院消防系统持续、稳定、高效运行,现拟将位于
2****楼一层西北角消防总控室。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施工工期:
合同签订后
90日历天内完成
;
项目经理:邹涛;
执业证书信息:皖
2342****1。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红、王建、刘小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
56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方式二,通过六安****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局提出投诉,地址:****,联系电话:
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六安****院
地
址:六安****路76号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省六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路620号城投大厦7楼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64-****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