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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克拉玛依****区小拐乡人民政府食堂餐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克拉玛依****合作社 | 新疆****处 | 投标单价(元/人/天):36(元) | ****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克拉玛依****区小拐乡人民政府食堂餐饮服务 | 克拉玛依****区小拐乡人民政府食堂餐饮服务 | 克拉玛依****区小拐乡人民政府食堂餐饮服务期限内提供服务等内容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磋商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自****起至****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凯,翟福旺(第1标项采购人:****),陈晓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经与采购人:****,确定由成交供应商进行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59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克拉玛依****区小拐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克拉玛依****区小拐乡
联系方式: 099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公司
地 址:**** 克拉玛依****场A座401-1室
联系方式: 0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晨、王曾诗荆
电 话: 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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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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