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巢湖市银屏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原巢湖威力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复绿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2

巢湖市银屏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原巢湖威力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复绿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6AMMZN****  

二、项目名称:**** 巢湖市****矿山生态修复(原巢湖****有限公司)厂区复绿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点击查看

巢湖市****矿山生态修复(原巢湖****有限公司)厂区复绿

施工范围

项目地点:****,拟在原巢湖****有限公司厂区内设备及建筑物等拆除后,根据《巢湖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GK-0010威力岱山矿生态修复设计》要求,对厂区内更新复绿,主要是覆土、种植树木、播撒草籽等,覆土后全面恢复为林地。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20 日历天

项目经理

张燕

执业证书信息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家权,王飞,朱晓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代理费用收费标准;2、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 供应商 对上述结果有异议 ,可在 成交 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巢湖市清诚****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巢湖市****路 7号原老党校(巢湖市****院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0551-****

供应商 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提交或书面形式向巢湖市 财政局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巢湖市****矿山生态修复(原巢湖****有限公司)厂区复绿 成交 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院内)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