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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公共停车位智慧化改造及充电设施建设项目(EPC)(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2
大冶市公共停车位智慧化改造及充电设施建设项目(EPC)(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大冶市公共停车位智慧化改造及充电设施建设项目(EPC)大冶市公共停车位智慧化改造及充电设施建设项目(EPC)(第二次)于**** 在湖北****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在301开标室-4开标,并于**** 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大冶市城发智泊****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
二、评标结果(排名不分先后)
(本项目为评定分离项目,中标候选人不分先后,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
中标候选人名称 大冶市城发****有限公司,大冶市城市规划设****有限公司 湖北合泽****有限公司,中远****有限公司 中都晟赢****有限公司,中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质量(如有) 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 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 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365 365 365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舒卫 卢建红 杨莉艳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证书编号 鄂******** 鄂2****4 陕****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至****(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人:****。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207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大冶市****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4-****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大冶市****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4-****
备注说明:
招标人:****:湖北中达****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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