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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站前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2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金建****有限公司(沈阳********新玛特写字间8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一家****公司,本项目意向服务期为30个月,前两次合同为12个月一签,第三次合同期为6个月,第二次和第三次合同生效,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前提条件:1.采购人:****;2.采购人:****,年度考核超过90分的,续签下一次合同。若任一条件未满足,采购人:****,且不构成违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沈阳********新玛特写字间806室)

方式:方式1:现场购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方式2:邮箱报名:即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获取招标文件费用汇款至“户名:辽宁金建****有限公司;中国建设****有限公司沈阳****行;帐号:2100 1404 0010 5908 1299”将如下材料原件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汇款凭证(采用汇款方式的须以单位:****“项目名及报名费”字样),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lnjj****@http://****),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并在邮箱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因投标人未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新玛特写字间8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万元/年

2.最高限价:****万元/年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政策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孙先生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徐帅、刘佳昕、于海旭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昕、于海旭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