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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2次答疑澄清

发布时间:2026-06-02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剑河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 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03 日09时30分。现变更为: ****09时30分。

2、 原违约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现变更为:****。

3、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计划竣工日期:****。现变更为:计划开始工作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4、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有要求,近 3年,指****至****止。现变更为:☑ 有要求,近 3年,指****至****止。

5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黔东南****局(贵州泓宇工程项目****有限公司)
****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