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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2

烈山区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服务项目

成交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烈山区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禾美环保****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合肥****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 B座215-13

成交金额: ****元

评审报价: ****元

评审总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

服务范围:采购人:****

服务要求:供应商需建设一套智慧环保监管平台,便于烈山区****部门对环保管理工作及资料的梳理,利于烈山区的高效集中管理,各项环保管理工作高效开展。供应商需定期梳理烈山区大气、水、土壤污染相关监测数据,形成标准化的数据梳理报告,为环保研判、污染治理提供数据支撑等其他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供应商在本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按年度执行,价格不变,最多续签 2次,合同一年一签订。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钱晓琪(组长)、李伟(采购人:****)、谢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100%执行,共计****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

1.线上提出质疑网址:

http://****/HBTPBidder_hb/login2.aspx。

2.采购人:****:

淮北****厦; 0561-****

3.采购代理机构:****:

淮北****路淮 ****号1#301;****

(二)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向淮北****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 0561-****。线上提出投诉网址:http://****/HBTPBidder_hb/login2.aspx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淮北****局

址:淮北****厦

联系方式: 0561-****

2.采购代理机构:****

  称:安徽安居****有限公司

  址:淮北****路淮 ****号1#30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十、附件

1.磋商响应函

2.二次报价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