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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BB2026WHCGC041
二、项目名称: 五河县****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 --县****网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1606室
成交金额: ****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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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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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网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服务范围:五河县****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 --县****网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内容为,延伸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主管路约 6.8km;改造提升东刘集镇镇区、西杨村、小李村、周庄村,申集镇镇区,朱顶镇****路,敷设村内主支管道约 155km,入户管道约 138km;实施入户改造工程约 4600户等。本项目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等相关阶段全部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工期 300日历天,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臧天华(组长)、何志强、许文豪(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向其提出。采购人:****。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②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 人信息
名 称:五 河县****室 (五河县****处 )
地 址:五河县****路 8号政府办公大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苏世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路 8号华业园 5栋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高成美(代理机构:****)
电 话: ****、 ****
十、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