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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3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65

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39号(原百货大楼第三层)

项目名称

郎溪县****院医共体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EPC

项目编号

****

开标时间

2026 62900

公示顺序按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

名称:********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大成****有限公司)

地址:**** 106-107号楼、天津****云华庭 D3-12-101

投标报价:设计费固定金额: ****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 ****%

工期: 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日历天 ,施工工期 4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张敏(施工负责人)、黄齐彪(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 2342****3(施工)、 ****(设计)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设计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 /

其他: /

中标候选人

名称:********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业成****有限公司)

地址:**** 23号、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市青花大街西 107甲(科技城孵化器二期 27号楼 AC-4-415号)

投标报价:设计费固定金额: ****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 9.97%

工期: 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日历天 ,施工工期 4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刘琪(施工负责人)、王宇(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 2342****8(施工)、 ****(设计)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乙级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设计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 /

其他: /

中标候选人

名称:********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合元创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 66#邮政、武汉****区建设大道 971号新光大厦 1168

投标报价:设计费固定金额: ****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 9.96%

工期: 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日历天,施工工期 4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侯群(施工负责人)、张定春(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 2342****2(施工)、 ****(设计)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设计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 /

其他: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

郎溪永沣****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未提供安全 B证,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鑫瑞****有限公司设计负责人未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君道****有限公司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签名无双签,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荟资****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荣汇****有限公司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使用有效期已过期,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6 63日至 202668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投标人应通过宣城****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赵先生,联系电话: 0563-****,招标代理机构:****:胡云姗,联系电话: ****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 ,联系电话: 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