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后可查看完整招标信息,包括联系方式、详细要求等关键内容
|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 65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有限公司 |
|
地址:**** 39号(原百货大楼第三层) |
|
|
项目名称 |
郎溪县****院医共体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EPC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6 年 6月 2日 9时 00分 |
|
公示顺序按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大成****有限公司) |
|
地址:**** 106号 -107号楼、天津****云华庭 D区 3-1、 2-101 |
|
|
投标报价:设计费固定金额: ****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 ****% |
|
|
工期: 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日历天 ,施工工期 4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
项目负责人:张敏(施工负责人)、黄齐彪(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 2342****3(施工)、 ****(设计)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设计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 / 其他: /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业成****有限公司) |
|
地址:**** 23号、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市青花大街西 107甲(科技城孵化器二期 27号楼 A座 C区 -4-415号) |
|
|
投标报价:设计费固定金额: ****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 9.97% |
|
|
工期: 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日历天 ,施工工期 4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
项目负责人:刘琪(施工负责人)、王宇(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 2342****8(施工)、 ****(设计)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乙级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设计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 / 其他: /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合元创建筑****有限公司) |
|
地址:**** 66#邮政、武汉****区建设大道 971号新光大厦 1栋 16层 8室 |
|
|
投标报价:设计费固定金额: ****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 9.96% |
|
|
工期: 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日历天,施工工期 4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
项目负责人:侯群(施工负责人)、张定春(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 2342****2(施工)、 ****(设计)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设计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 / 其他: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 |
郎溪永沣****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未提供安全 B证,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鑫瑞****有限公司设计负责人未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君道****有限公司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签名无双签,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荟资****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安徽荣汇****有限公司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使用有效期已过期,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6 年 6月 3日至 2026年 6月 8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投标人应通过宣城****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赵先生,联系电话: 0563-****,招标代理机构:****:胡云姗,联系电话: ****。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 ,联系电话: 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