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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疾控中心2026年度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四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5

六安****中心 2026年度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34****6- 4

二、项目名称:**** 六安****中心 2026年度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增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中心科学大道 114号F8幢213室

成交金额: **** (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称:单病原富集建库卡盒、新布尼亚病毒 A-F型全基因组自动化富集建库试剂盒(多重扩增法-illumina版) 、新型冠状病毒富集建库卡盒 等;

品牌: 宏微特斯 宏微特斯 宏微特斯 等;

规格型号: 24个卡盒/盒、24个卡盒/盒、24人份/盒等;

数量: 1盒 2盒 8盒 等;

单价: **** / **** / **** / 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 鲍勇、宣自从、杨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3064 **** 元。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方式二,通过六安****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局(地址:****,电话: 0564-****,联系人:****)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六安****中心

    址:六安****路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

称:安徽方正****有限公司

地 址:**** 六安****区振兴山河赋 M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0564-****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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