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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美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5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TLCG2026SH044

二、项目名称: 铜陵****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品牌(如有):科医人

规格型号:M22

数量:1台

单价:****元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良诚、徐闰月、赵芙蓉、高圣、黄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采购人:****,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铜陵****中心提出,由中心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邮编、联系人:****;

2.质疑项目的名称:****;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056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